有關補助110年度寒假低收入戶學童未到校午餐費乙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有關補助110年度寒假低收入戶學童未到校午餐費乙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公告分類 :
公佈欄,家長會公告欄
有關補助110年度寒假低收入戶學童未到校午餐費乙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新竹縣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」(附件一)辦理。
二、 補助時間:110年1月21日至2月17日,共計15天(每週一至週五,不含假日及過年)。
三、有關110年度寒假補助國中小學低收入戶學生,依上開要點針對未到校之低收入戶學生,國中補助每生每日60元,國小補助每生每日50元,請各校依實際低收入戶學生人數核實報支。
四、本案由學校協助供餐,或協調周邊超商及符合衛生規範之自助餐業者發放餐券,倘若使用超商供應午餐者,應指定兌換商品,如:營養均衡餐盒及牛奶等,不得兌換零食、泡麵及飲料;另得協調社政、民政或村里鄰長等系統協助供餐;學校亦可基於實務考量以發放物資方式辦理,惟本案不得以直接發放現金辦理。
五、學生倘因個人因素放棄旨揭補助請填寫切結書留存備查(附件二)。
六、接受本專案補助之低收入戶學生不得重複請領相同性質之午餐補助。
七、低收入戶證明以110年度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明為主(如110年度證明尚未核定,又該生確仍維持低收身分,則可以109年度之證明文件辦理)。另有關上開要點內附件一補助申請表、餐券(附件三)或物資領據(附件四)等相關證明文件無須報府,請本權責核實辦理後留校備查。
八、有需要學生請向總務處提出申請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新竹縣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」(附件一)辦理。
二、 補助時間:110年1月21日至2月17日,共計15天(每週一至週五,不含假日及過年)。
三、有關110年度寒假補助國中小學低收入戶學生,依上開要點針對未到校之低收入戶學生,國中補助每生每日60元,國小補助每生每日50元,請各校依實際低收入戶學生人數核實報支。
四、本案由學校協助供餐,或協調周邊超商及符合衛生規範之自助餐業者發放餐券,倘若使用超商供應午餐者,應指定兌換商品,如:營養均衡餐盒及牛奶等,不得兌換零食、泡麵及飲料;另得協調社政、民政或村里鄰長等系統協助供餐;學校亦可基於實務考量以發放物資方式辦理,惟本案不得以直接發放現金辦理。
五、學生倘因個人因素放棄旨揭補助請填寫切結書留存備查(附件二)。
六、接受本專案補助之低收入戶學生不得重複請領相同性質之午餐補助。
七、低收入戶證明以110年度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明為主(如110年度證明尚未核定,又該生確仍維持低收身分,則可以109年度之證明文件辦理)。另有關上開要點內附件一補助申請表、餐券(附件三)或物資領據(附件四)等相關證明文件無須報府,請本權責核實辦理後留校備查。
八、有需要學生請向總務處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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