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一案,請查照。
有關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一案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4月9日府人考字第1154611119A號函辦理。
二、縣府核定工務處處長戴志君、產業發展處處長陳盈州、縣府秘書何美玲、主計處副處長陳玉英、 文化局副局長郭秋燕及消防局災害管理科科長戴荏國等6員為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。
二、縣府核定工務處處長戴志君、產業發展處處長陳盈州、縣府秘書何美玲、主計處副處長陳玉英、 文化局副局長郭秋燕及消防局災害管理科科長戴荏國等6員為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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