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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函送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,業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勞動部函送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,業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4月13日府人考字第1150349830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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